4月18日,福建省福州港口局到羅源灣港區南北兩岸就港口碼頭生產及建設過程環保措施進行指導、督查。
督查組要求,進一步完善項目建設和環保審批手續,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按項目環評批復落實施工期環保措施;各運行碼頭企業單位進一步優化港口運營管理,全面梳理轄區干散貨碼頭粉塵作業情況、存在問題、開展粉塵防治檢查,加強源頭治理和過程管理,控制粉塵污染。項目業主單位按規定做好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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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25號